创业在晚唐
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八十一章 :拳压(第2/2页)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看着赵大拔步到了空地,颜六郎一股无名火就从脚底板直冲脑门。


欺人太甚,欺人太甚!


这赵大真当我颜六郎是泥捏的?


刚刚自己任凭他拖拽,除了因为外面一圈弓弩手指着自己,但更多的还是想息事宁人,毕竟那人太重要了。


而后面他任赵六老拳,也是想让此人出了气,把这事揭过去。


但现在,这赵大却一而再再而三,屡屡相逼,还要和自己生死斗,那就怪不得他了。


这赵大上次取巧偷袭了自己,就以为能胜自己?真是井底蛙。


如他这样的将门子弟,哪个不是冬练三九、夏练三伏?


在别人风花雪月的时候,他们在流汗!在别人吟诗作对的时候,他们还在流汗!


国朝艰难以后,武夫日盛,朝廷数十万神策军都不能制,难道是因为上面仁慈?


还不是靠他们手里的刀?杀尽一切不服,杀尽一切歪酸?


宰相敢置喙他们,他们就能当街砍他的头;天子敢不忿他们,他们就能让他仓皇出奔,累累如丧家之犬。


这就是他们的时代!


自上次自己不备,让赵大偷袭了自己,颜六郎就托人去找了赵大的兵册卷宗,知道他不过是一个寿州的逃人,纵然有些许武勇,又如何会是自己家学渊源能比的?


所以这一次,他不仅要一雪前耻,他还要当着所有人的面,活活打死赵大!


而且也是这个赵大自找的,非要自己说什么生死斗。


平日要想杀个都将,那自然是一堆麻烦,但现在,此人就是被自己打死了,谁都说不出个错字。


毕竟国朝虽禁私斗,但武士之间一言不合,拔剑相杀的事情,早就屡见不鲜了。而军法、国法也默默遵循着一个潜规则,既然双方都是自愿斗杀,那是生是死,就是天意了。


看着赵大还在那笑,颜六郎残忍暗笑:


“嘿嘿,赵大,你死期将至,权让你再笑一会。”


……


此时,赵怀安将上衣赤着,料峭春寒丝毫降不了他心中的火气。


平静的脸上,下面是山火喷薄一样的怒火。


这狗一般的颜六郎,这狗一般的颜师会,就是这帮虫豸害死了保义、慕义数千好男儿。


就是这帮颟顸的猪狗,为了一己之私,让那些忠勇的义士们如同畜生一样被屠戮在白术水西岸。


还有为国死战,却无一兵一卒来救的老帅,他被那高骈腰斩的时候,怕都在想着战死在大渡河的兄弟们。


还有冻死在双流的难民们,遗憾死在路上的孙传秀,以及他赵大丢在白术水的一腔热血。


种种人物、丝丝情绪,在赵大的心里、脑里快速闪动。


此时那颜六郎已不是颜六郎,而是这不义的世道,这腌臜的狗道义!


看着颜六郎还在笑,赵大猛然奔了过去。


颜六郎反应也丝毫不慢,在赵大奔来的那刻,冲着赵大的脑袋就是一脚。


多少年过去,已经没有人知道他们颜氏是来自高句丽的遗民了,甚至他们这些颜氏子孙都已经忘记了这一点。


但高句丽时代传下来的拳脚武艺,却在颜氏子弟中代代相传。


只是这一脚,围观的保义都吏士都惊了,一颗心直接提到了嗓子眼。


但冲过来的赵大,只是用左手臂挡了一下,然后扭腰转胯,上步屈右肘,全身力气贯在肘尖,冲着颜六郎的心口就是一撞。


赵怀安奔若野马,集全身力气于一肘,撞向颜六郎,那是何等的力道!


即便颜六郎已经努力架手去挡,但依旧被这一撞顶飞了出去。


赵大一肘顶飞颜六郎,丝毫不停,一把拉着颜六郎的手,右手拳就砸在了颜六郎的鼻子,打得鲜血直流。


颜六郎此时已经双目充血,他努力想说话,但断裂的鼻梁让他丝毫透不过气,他张着嘴,眼睁睁地看着赵大打来第二拳。


这一击,赵大再一次打在了鼻子上,碎裂的鼻骨都撕破了他的拳头,但依旧阻止不了赵大喊出那句:


“这一拳,谁都不为,就为你死!”


说完,最后一拳重重的砸在了颜六郎的太阳穴,只一下,这人就七窍流血,直挺挺的栽倒在了地上。


拳杀六郎,赵大赤着眼睛,冲在场百余川东军大吼:


“还有谁想死!还有谁!都给我跪下!去向死难兄弟们的在天之灵谢罪!你们也敢再回来?啊?也有脸再回这白术水?都是一群畜生!”


在场的川东军都傻掉了,看着眼前如怒目佛陀一样的赵怀安,所有人都傻掉了。


也不知道谁先扛不住压力,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,继而越来越多的人跪了下来,甚至这份威势影响到了周边,一些同样临阵而逃的外藩武士们也惊恐地跪在了地上。


他们哭着,向当日被出卖在西岸的保义、慕义将士们求饶。


人群中,孙传威等六个昔日保义军的遗泽各个泪流满面。


孙传威仰头冲着天空,泪水洒满了脸庞,他呢喃道:


“兄长,你看到了吗?都将为你复仇了!但兄长,相信我,这只是开始,相信我,那一日不会太迟,兄长,你和兄弟们,走慢一点,再慢一点。”


说完,孙传威再忍不住,嚎啕大哭。


此时,独坐在马扎上的刘知俊看着跪倒一片的川东兵,看着赤着身的赵怀安,手上的鲜血一滴一滴地落在那颜六郎的尸体上,阳光照耀向那里,一片金黄。


他喃喃一声:


“刀劈生死路,拳压四百州。赵大,真天人也!”


《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》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