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国:昭烈谋主,三兴炎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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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2章 凤雏归附,卧龙还会远吗?(第2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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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不其然,庞统在听到李翊的这个建议后,诚惶诚恐,赶忙拜道:


“统如何当得起郯侯如此错爱。”


李翊正色道:


“不然,士元乃一块璞玉,正当巧匠雕琢,以为将来社稷之用。”


“匡扶汉室,吾辈皆义不容辞。”


这话是说给孔融听的,孔融本就喜爱庞统之才,听到这话后,大喜道:


“是也,若是士元不弃,可留在徐州治学。”


庞统心动了,古代很多人拜师都是拜他的名望。像刘备拜师卢植,就是拜的他的名望,使刘备可以进入士人圈子里面去。


庞统现在一心想要扬名,若能拜天下大儒的孔融为师,这对他来说的确很有吸引力。


“……叔父。”


庞统看向庞季,虽未明言,但眼神已经出卖了他心中所想。


庞季沉吟道:


“徐州政局清明,民多安乐。”


“刘将军又宽以待人,远得人心,士元若能留在下邳治学,也当有裨益。”


“况师从于孔北海乎?”


“既然士元心中已有计较,当叔叔的自无反对之理。”


“只是……”


话说一半,庞季转头面向刘备、李翊。


“只是要叨扰刘将军还有李郯侯了,小侄若有不到之处,恳请多多包涵。”


刘备说道:


“庞侍中说的哪里话来,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说乎?”


“士元尽管安心留在这里便好。”


庞季这才宽心,又对一旁的李翊拱手说道:


“李郯侯乃天下智谋之士,深有韬略,算无遗策。”


“小侄平日治学,还望郯侯在旁多多开导。”


李翊连说放心。


庞季又再三叮嘱庞统,在徐州务必小心谨慎,不可像祢衡那样恃才傲物。


毕竟徐州不比荆州,庞统孤身在外,背后可没家族照应着他。


只能仰赖刘备与李翊的照料。


庞统却非常自信坦然地说道:


“叔父宽心,统久闻左将军宏毅雅量。”


“尊士爱贤,拔擢幼才。”


“今日得见,才知传闻不虚,实让统钦佩万分。”


刘备哈哈大笑起来,这话听着很是受用。


即拜了庞统为客卿,用为功曹,另赐绫锦及金银器皿。


功曹类似于秘书的存在,刘备的意思就是让庞统跟在李翊身边,好好历练历练。


站在刘备的视角,他当然认为庞统是不如李翊的,所以要好生培养他。


在积累了足够的资历之后,日后便有理由给他升官,加以重用了。


庞统自然也明白刘备的用意,连连谢恩。


而李翊对此还是高兴的。


此前那么多重活儿压在他身上,累得都快喘不过气了。


这段时间,真的是吃的比宠物少,干的比畜生多。


现在有了庞统当副手,自己总算可以适当放一些权了。


之前刘备也不是没有想过给李翊安排功曹,只是找不到合适的人选。


能力够的人,当功曹屈才了。


适合当功曹的,能力又差点意思,李翊不放心。


而庞统就很合适,能力肯定够,并且资历浅,功曹非常适合积累政治履历。


历史上的庞统就是给周瑜当功曹,慢慢熬资历。


……


“郯侯,日后还要请多多指教。”


既领功曹,庞统自是来向自己这位“新领导”示好。


“……好说。”


李翊当即领着庞统,带他一一介绍徐州的大小工作。


随后还带他参观了徐州的军营,将配重式投石机也给庞统展示了一下。


庞统闻说这些东西都是李翊发明的之后,目瞪口呆,惊叹道:


“人言郯侯有治国安邦之才,今观之,虽管仲、萧何不及也。”


“……呵呵,士元倒也不必抬举我。”


李翊背着手,领着庞统参观徐州治所。


“我听闻你常常自言,‘论王霸之馀策,览倚仗之要害,有一日之长’。”


庞统忙道:


“不敢当,统这点才识在郯侯面前可就上不得台面了。”


庞统出身大族,这种职场话术几乎是信手拈来。


“……呵呵,好好好,眼下我正有一事须要解决,士元可为我出谋划策。”


“若能为郯侯分忧,统之幸事也。”


嗯……


李翊一颔首,澹澹道:


“士元应该知道刘将军委我以两郡军务,督广陵、九江之事。”


“刘将军此意,是欲将淮南之事尽付于我。”


庞统连连点头,认真听着。


“不知士元可知,前灭袁术,我与刘将军各纳一女。”


“……略有耳闻。”


庞统淡淡答。


“得益于与袁女结亲,丹阳袁胤以向我徐州投诚。”


“丹阳乃江南重点,可制江东。”


“我力保袁胤,正是此故。”


李翊背着手,边走边说。


“只是丹阳豪族甚多,袁胤也疲于应付。”


“近日其向我上书,希望我派人前去帮衬一二。”


庞统一扬眸,当即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。


李翊在丹阳扶植了一个傀儡势力,用来作为淮南与广陵的荫蔽。


本来作为一个缓冲势力,现在的丹阳是绝对合格的。


但听李翊的意思,他还想巩固袁胤在丹阳的统治,以间接加强自己对扬州的控制力。


事实上,按照历史线,孙策在明年就会进攻丹阳,击败袁胤。


这个位面,李翊已经提前收复了袁胤,由徐州作保,又引刘表插手扬州事务。


孙策肯定是不可能再按照历史线那般规划战略的。


饶是如此,李翊依然希望巩固袁胤在丹阳的统治。


毕竟无论是他还是刘备,与袁胤是有姻亲关系的。


不要小看这一层关系。


整个汉末三国,几乎都是靠血缘姻亲为纽带,来维持人际关系。


像袁绍与袁术那么不对付,明争暗斗了一辈子。


结果袁术走投无路时,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袁绍。


而袁绍也是真的派了人去救他。


“丹阳多豪族,袁府君掣肘其中,唯有施以暴,方能制之。”


庞统当即提出自己,关于巩固丹阳统治的意见。


“哦?”


李翊眉梢一挑,牵唇笑道:


“士元是建议我加兵于丹阳吗?”


“非也。”


庞统当即摇了摇头,“郯侯既然为河南规划了息养民力的战略,就不宜再起兵事。”


微微一顿,庞统贴在李翊身前,小声说道:


“今袁术方灭,丹阳之众人心不宁。”


“郯侯何不命袁胤设下一宴,以抚慰人心为由,邀请各大豪族前来赴宴。”


“然后于宴上擒之,则丹阳可立定也。”


擒贼擒王,压服豪族的方式大多都是先杀鸡儆猴。


刘表、刘璋都是这么干的。


“……呵呵,这个提议倒是不错。”


李翊微微颔首,他估计袁胤其实是想干但不敢干。


毕竟这种事儿太需要魄力了。


所以专门写信来向自己求助,明面上说希望派人前来帮衬。


实际上就是试探自己的态度。


看看李翊是不是真的会死保自己。


万一袁胤真这么干了,把豪族给得罪了,结果丹阳还没平定。


那他就完犊子了。


李翊当即密书一封,让袁胤就效仿刘荆州、刘益州摆鸿门宴,杀鸡儆猴。


放开手干,背后自有徐州为你撑腰。


“士元可知我为何急着平定丹阳吗?”


李翊又接着问。


庞统笑着答:


“今河北势大,兵多将广,纵合刘将军与曹司空之力,亦难相抗。”


“故郯侯希望多收附庸,用为助力。”


“丹阳山险,民多果劲,好武习战,高尚气力,乃精兵之地也。”


“想必郯侯也是希望得到丹阳兵,作为战力补充。”


哈哈哈……


李翊仰头大笑,跟聪明人交流就是省事儿。


丹阳出精兵,这个是常识。


从西汉时期的李陵,到东汉时期的冯绲,都用丹阳兵为主力。


至于汉末三国,曹操、刘备、陶谦、孙策、袁术,全都在丹阳征过兵。


丹阳兵有多抢手,自不必多说。


但是,


在赞美丹阳兵骁勇善战,民风彪悍之时,也会衍生出一个问题。


丹阳人这么能打,代价是什么呢?


代价就是,丹阳大部分地区都是山地,被山越人霸占。


所谓丹阳兵,其实本质上是取自山越兵。


这些蛮兵的特点就是没什么文化,缺乏将略才干。


出不了名将,只能出悍将。


所以让丹阳人冲锋打仗还行,让他们独自领一军团,就会被打得溃不成军。


此外,丹阳幅员数千里,地域广阔,大山众多,沟壑纵横,山林茂密。


自然环境非常恶劣。


这导致了丹阳的经济、文化十分落后。


有句话叫,“穷山恶水出刁民。”


要不然怎么说丹阳“民多果劲,好武习战”呢?


说好听点才叫好武习战,说难听点就是一群街溜子。


山越本地民族,与汉民混居在山地里。


他们蔑视皇权,不缴纳赋税,不屡行徭役。


为了躲避朝廷赋税,披荆斩棘,专门对抗官府过来的抓捕人员。


可不就养成了果劲的民风吗?


外加丹阳的铁矿资源十分丰富,以及汉人带来的冶铁技术。


导致丹阳人自己造甲胄刀兵,人人都能习武操练。


不过即使如此,山越兵依然是许多诸侯征兵的对象。


一般来说,


异民族语言不通,会影响交流,导致将领指挥困难。


但丹阳这群山越人特点,偏偏就是已经汉化完成了的。


常年与汉民族混居,导致山越人基本人人说一口流利汉话。


“山越人虽然骁勇善战,但到底是各自为战,目标浅薄。”


“若是能够逐一击破,应该不难。”


庞统向李翊阐述自己的观点。


“若是郯侯想用丹阳兵,不妨采用镇抚并用的手段。”


“趁山越存粮即将用尽之时,抢先割收山越的稻谷。”


“如此丹阳民畏其威,而怀其德,必然相从。”


庞统洋洋洒洒献上自己,收服山越人的计策。


李翊听罢,笑道:


“人言士元乃楚地良才,能兴世立业。”


“今日观来,楚人诚不欺我。”


庞统躬身答,“郯侯过奖了。”


其实庞统用计,一直都是偏阴狠的。


以至于刘备都觉得庞统有时候太过激进了。


为此庞统还被后世许多学者批评过。


说他虽然与诸葛亮齐名,因为死的早,所以没法和诸葛亮比。


但即便不早死,也比不上诸葛亮。


因为庞统的计策过于功利,缺乏王道。


事实上,汉末大部分谋士用计都是偏阴狠的。


乱世之中就是这样,人不狠,站不稳。


即便是诸葛亮,也曾劝刘备劫持刘琮,抢夺襄阳。


不过就跟庞统劝刘备席上杀刘璋一样,都被刘备给拒绝了。


“我即修书一封,依士元之计,说与袁太守。”


“让他在秋收之时,抢夺山越人的稻谷。”


“事若就,再以王道抚慰,山越人必向我投诚。”


李翊欣然采纳庞统之计,再秘书一封,发往丹阳。


不表。


……


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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